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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体育强省、促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位居全国前列;全民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群众组织网络、科学健身指导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省人口35%以上(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统计口径),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在9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逐步提高,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明显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50%以上。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健全。县级以上体育社团达1600个以上,全省体育社团注册会员达100万人以上。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组织。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 --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长江三角洲体育圈”、“沿江体育带”全民健身大联动等系列活动影响持续扩大。适应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丰富多彩、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明显提升。建成省、市、县“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全民健身服务业逐步壮大。初步建成健身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体育旅游等优势产业群,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着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在村庄布局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中,同步开展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继续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打造“环太湖体育圈”全民健身休闲示范基地和沿江全民健身示范区。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长廊、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全民健身户外营地等,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 (四)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县以上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和晨晚练健身站(点)建设。加强体育社团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社会化和实体化水平。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确保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1000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10000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9000人以上。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与管理。 (五)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推动群众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打造“一县(市、区)一品”全民健身特色活动,组织创编、推广全民健身新优项目。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继续推行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活动效果。积极做好全国体育大会参赛组织工作,全力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利用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平台,开展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科技工作者、学生参加的义务健身辅导活动,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