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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强内部控制。按照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要求,认真清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实行授权授信管理制度、贷款定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内部核算和费用控制制度,落实内控岗位责任制,加强事前教育防范、事中控制监督、事后纠正追究的动态过程管理控制;认真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成本控制等机制,强化对信贷投放、财务收支、成本核算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实行基本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比,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明确监事会和稽核审计机构的责任,加大稽核审计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运营质量,防范和控制新的经营风险。 5.增强“三农”服务功能。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加大对“三农”的贷款投放,按照“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制定支农贷款比例,确定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比例数,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4〕20号)有关精神,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组建步伐。 1.置换不良资产。在国家政策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注入土地或其他优质资产、公开打包拍卖等方式,置换“三社一行”的不良资产,以改善“三社一行”资产质量。 2.清收不良贷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帮助清收不良贷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政府贷款、公职人员逾期贷款以及其他不良贷款问题,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3.支持各项存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公存款支持力度,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开设涉农补助资金财政专户,原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的涉农资金财政专户逐步调整开设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 4.支持优质贷款。市政府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在尊重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将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推荐给贵阳农村商业银行,提高其资金运用效益。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达到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条件。即,资本充足率15%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8%以上,未来三年内分别不低于12%、6%;不良贷款率降至4%以下,股本结构符合监管要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建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省联社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白云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协调等相关工作。为确保筹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省联社贵阳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三社一行”理(董)事长为成员,工作组在筹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作为筹建和开业的申报主体。负责起草筹建工作方案;履行合并法律程序,开展清产核资,签订合并改制协议以及提出筹建、开业申请等相关职责。筹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白云区农村信用联社。 (二)保持员工队伍稳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支付风险处置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处置金融风险。切实做好“三社一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充分发挥“三社一行”员工参与改革、搞好改革和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肃纪律,不得借改革之机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突击放贷、突击发钱、组织公款旅游、超比例购置固定资产等,对违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严肃查处。 (三)兼顾好员工及原有股东的利益。尊重历史,充分考虑“三社一行”员工及入股社员(股东)对“三社一行”所做出的贡献,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岗位设置等方面,兼顾好“三社一行”员工和原有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