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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6-16
【实施时间】 2011-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市物价局负责督促各区(市、县)落实对电煤不得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加强对市内生产生活用煤、特别是电煤不得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八)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全市气象和来水预测,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雨和来水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水电站、水库的水量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水电站尽量利用水资源发电。

  

  (九)贵阳供电局要加强电力调度监管,强化调度纪律,完善电力调度信息披露,落实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促进有序限电与工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十)有电煤供应任务的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监督本辖区地方合法煤炭生产企业执行电煤供应计划的情况。

  

  (十一)各重点用电单位要积极配合迎峰度夏方案的实施,要自备保安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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