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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继续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底数,查明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加强对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三)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费,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四)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及要求开展活动,严格审批新增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药物冒充药物等违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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