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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外交部部长

  张 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科技部部长

  苗 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王 勇国资委主任

  肖 捷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银监会主席

  吴新雄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刘铁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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