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9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根据省政府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结果,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应从今年起逐步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也要尽可能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应争取将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网上政务大厅,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服务。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中心间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有条件的市、县要争取在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专项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数据统计研究工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可结合本地实际,评选一批政务公开示范点。

  

  (八)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下半年对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