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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9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省人民政府2011年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省人民政府2011年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94号)


  

  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28号)要求,我市中国黄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被列为2011年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涉及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县人民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项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所属区、县、市


  (一)南明区

  

  1.单位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2.单位名称:贵阳万东花鸟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云岩区

  

  1.单位名称: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2.单位名称:和谐阳光医院

  

  (三)小河区

  

  单位名称:贵州苗一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花溪区

  

  单位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五)金阳新区

  

  单位名称:金阳农贸市场

  

  (六)修文县

  

  单位名称:修文县景阳中学

  

二、整改措施及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中国黄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存在问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责任人明确如下:

  

  (一)单位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3.存在问题: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二层只有一个疏散楼梯,且不是封闭楼梯间。

  

  4.整改措施:修复室内消火栓;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排烟设施;增设封闭楼梯间形式的疏散楼梯。

  

  (二)单位名称:贵阳万东花鸟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南明区商务局

  

  3.存在问题: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锈蚀,且部分无水枪、水带、接口;市场内超过40米的内走道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部分灭火器失效;电源线路敷设零乱;无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4.整改措施: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机械排烟设施;修复室内消火栓,配齐水枪、水带、接口;更换失效的灭火器;规范电源线路敷设;增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三)单位名称: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贵阳市旅发委

  

  3.存在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二号疏散楼梯堵塞;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配件缺失。

  

  4.整改措施: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通二号疏散楼梯;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增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室内消火栓,配齐相应配件。

  

  (四)单位名称:和谐阳光医院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贵州省卫生厅

  

  3.存在问题: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未设置防烟楼梯间;未设置消防电梯;内走道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4.整改措施: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排烟设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更改楼梯间形式,使之形成防烟楼梯间;增设消防电梯。

  

  (五)单位名称:贵州苗一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整改时限:2011年9月30日

  

  2.整改责任人:小河区药监局

  

  3.存在问题:部分室外消火栓损坏;未按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泵房设置不符合规范;甲类厂房洁净区大于50㎡;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消防控制室未设消防专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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