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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考评验收和汇总等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将机构人员情况于6月12日前上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辖区内住宅项目的普查实施、考评验收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保证质量

  各区政府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并结合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数量制定普查进度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基础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物业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物业办要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业主以及开发建设单位等方法进行审核、验收,确保物业管理普查工作真实有效。

  (三)认真分析,写好报告

  普查报告是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政府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和建议三个方面撰写普查报告,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反映要准确,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措施要切实可行,并以文稿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可参照市物业普查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本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普查。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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