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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1]1454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454号)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粤控股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凯诚恒信仓库有限公司、深圳市健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拟任董事长为姚振华,拟任总经理为孙伟光。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公司开业后两年内在广东省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扩展到其他省份开展业务。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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