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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遵义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煤矿或非煤矿山事故、工业企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

  

  遵义供电局:负责电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市科技局(市地震局):负责处置地震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供销社:负责日常急需物品和农用物资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

  

  遵义盐务管理局:负责食用盐和工业用盐的储备。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需要储备相关应急物资。提倡全市各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根据实际和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储备基本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上述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市各有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总量及各有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目录、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必要时请求省政府支援应急物资;指导各县、区(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度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市)要参照此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购买、储备管理、调配补贴等。对企业承储的应急物资要实行合理的动态补贴核算制度。当承储物资价格调整、贷款利率变动时,要适当调整补贴额度,切实保障承储企业的利益和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为应急救援捐款、捐物。二是有效安排储备资金。对专业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采取政府采购、政府储备的形式,其所需资金由各专业应急部门根据有关标准测算,按年度报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经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市财政局安排所需资金。对基本生活物资主要以政府补贴、委托企业储备为主,同时要求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其所需的补贴资金根据有关标准测算,报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安排。

  

  (三)加强动态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专业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各专业应急部门通过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自行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调度管理。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一般情况下,由各部门自行制定调用制度。发生需调用多个专业应急部门储备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由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置并动用的应急事项时,由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用需求,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用跨部门的专业应急物资。调用应急物资的资金结算,由使用单位向被借用应急物资单位结算。三是加强征用管理。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对有关企业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结算资金,结算价格参照市场价合理确定。四是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等的审计督查,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到位。

  

  (四)加强运输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运输能力,形成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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