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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09-05
【实施时间】 2011-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1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1〕18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单位:

  

  《遵义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是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水平的关键。为全面加强遵义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遵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2011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市、县两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救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根据在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发生的作用不同,应急保障物资可以分为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应急物资储备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和统筹工作,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储备重要物资及基本生活物资;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储备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各县、区(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要与我市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形式多样,节约实效。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开拓社会代储渠道,探索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应急处置装备以有关单位实物储备为主,委托企业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基本生活物资以政府补贴、委托企业储备为主,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放大效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

  

  三、储备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改委:协助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统筹规划应急储备项目,制定、审核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

  

  市工能委:负责监督管理电煤储备。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事故救援、消防救生、反恐、防爆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民政局:负责帐篷、棉衣被、应急床、照明和取暖设备等救灾减灾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国土局:负责处置地质灾害相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住建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通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水上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抢修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消防支队:负责综合应急救援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利局: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雨雪冰冻等应急物资储备;负责水上污染事故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农委: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作物种子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商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成品油储备;负责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财政局:将应急物资储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市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负责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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