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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将进入更为关键的时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根据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经研究,根据《二0一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10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1.公正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公开制度,继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二审、申请再审和请示案件,努力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保证全年均衡结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 2.规范和完善申请再审案件审理程序。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完善申请再审案件听证、询问当事人、函转复查等审查审理程序和具体操作规则。 3.依法妥善审理好知识产权行政申请再审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审理可能大幅上升的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申请再审案件,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4.推动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构建“大调解”格局。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拓展调解领域,规范司法调解程序,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主动加强与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为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5.坚持能动司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项任务,服从服务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贯彻落实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6.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提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效率和水平。继续开展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试点工作。继续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相关问题,重点考察美、日等国的专门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制度。继续推动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程序的简化和完善,努力简化有关救济程序。 7.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诉讼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相关诉讼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法院在专利等技术性案件审判中积极探索开展技术调查的有效方式和具体做法,并适时开展相关调研,探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名单。 8.有效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及时发出《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合理规划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布局,进一步扩大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的范围,完善已指定法院的地域管辖范围,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缓解不断增加的案件压力。总结基层法院试点管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指定部分基层法院管辖部分专利案件制度。 三、强化审判监督和指导,提高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