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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每年向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书面材料,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1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 二、请各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按照本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的统一安排,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三、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可采取材料审查、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时可邀请我局重点研究室咨询专家委员会联络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对2010年以来的各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目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要求见附件2),同时完成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见附件3)。 四、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于2011年2月18日(周五)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与《重点研究室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 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zhych@satcm.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熊智波 王思成 联系电话:010-5995770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邮编:100027)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2010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附件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2010年度考核要求 1.研究室建设项目总体进展情况。 2.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国内外领域研究发展情况,明确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3.研究方案制定合理,研究工作逐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符合研究室的建设要求。研究室主任和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计划详实可行,学术委员会运行正常。 5.研究室体制健全,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6.基础条件建设能够满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的需要。 7.配套经费落实到位,使用合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8.2011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可行,年度预期成果能够逐步解决研究室主要研究方向中提出的实际问题。 附件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2010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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