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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25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0
【实施时间】 2011-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九)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市和区县(自治县)媒体联动、集中报道与日常报道结合的方式,广泛报道各地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营造祥和喜庆的旅游氛围。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十)落实值班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检查、信息报送、电话公布等工作,确保联络通畅、运转高效。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因瞒报、迟报等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旅游景区的假日办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并在2011年9月25日前将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报市假日办(联系人:潘文亮,联系电话:63235065,传真:63235064,电子邮箱:896355237@qq.com)。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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