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247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第三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第三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1〕24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第三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2011第三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总体方案

  


  为办好2011第三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以下简称第三届西部动漫节),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动感城市、漫优生活。

  

  二、活动时间

  

  主要活动时间集中在2011年9月29日至10月3日。

  

  三、活动地点

  

  主要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经济信息委

  

  市文化广电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文资公司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重庆出版集团

  

  重庆新华书店集团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四川美术学院

  

  (三)执行单位:重庆视美动画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重庆旭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蔡赴朝 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奇帆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主任:李 伟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何事忠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谭栖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金德龙 国家广电总局副总编辑、宣传管理司司长

  

  周传航 市委副秘书长

  

  马明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樊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刚 市经济信息委总工程师

  

  汪 俊 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杨恩芳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 扬 市文资公司总裁

  

  牟丰京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

  

  刘光全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总裁

  

  罗小卫 重庆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肖 陵 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丁 洪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区长

  

  夏泽良 南岸区委书记

  

  黄 政 四川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商 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洪斌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吴绍阶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程 锋 市文资公司副总裁

  

  黄 平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副总裁

  

  陈 正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常务副总裁

  

  黄 翔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副总裁

  

  傅南寝 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经理

  

  宋子前 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副总经理

  

  戎 蓉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才明 南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 力 四川美术学院教授

  

  陈尉刚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总经理

  

  刘 兴 重庆视美动画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宗凯 重庆动漫协会副秘书长、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副院长

  

  曹 真 重庆旭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 斌 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处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局,由汪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活动组、招商组、宣传组、保障组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第三届西部动漫节日常工作。

  

  (二)各组职能。

  

  1.综合组。

  

  组长单位:市文化广电局。

  

  副组长单位: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职责:负责第三届西部动漫节的报批手续;邀请国家广电总局领导和市领导出席动漫节活动;邀请西部有关省(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厅、新闻出版局(署)组织动漫游戏企业参展;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单位:市文化广电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职责:负责协调第三届西部动漫节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订宣传推介工作方案,经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协调中央部分媒体、重庆市及西部主流媒体,加强对动漫节各项主题活动的宣传和推介,及时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动漫节资讯服务;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