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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实现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是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证。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统计等部门要建立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和共享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真实情况。公安部门要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情况。统计部门要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同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 四、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摆上突出位置,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分类指导。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各区县(自治县)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制订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四)加强考核评估。“十二五”期间,每年对各区县(自治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实际,制订考核办法,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