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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字号】 供销厅函经字[20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9-30
【实施时间】 2011-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帮助解决甘肃省洋葱、土豆等农产品销售问题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帮助解决甘肃省洋葱、土豆等农产品销售问题的通知

  (供销厅函经字〔2011〕56号)


  

  甘肃省是我国洋葱、土豆的重要产区。由于种植面积的扩大,今年市场供应量大幅增加,致使价格明显降低,洋葱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土豆价格下降30%以上。近期甘肃省持续降水,温度下降很快,如果大量的洋葱不能及时销售出去,将会发生冻害,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甘肃省人民政府已采取多种方式促进洋葱、土豆销售,但目前销售形势仍未明显改变。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优势,疏通渠道,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力争使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促进甘肃洋葱、土豆销售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连接城乡、网点众多、购销服务功能齐全的优势,加大甘肃洋葱、土豆等农产品的销售力度,特别是长期与甘肃省建立起稳定购销关系的农产品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及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挖掘本地市场潜力,拓展洋葱、土豆销售渠道,加大收储规模,帮助农民解决洋葱、土豆大量上市带来的销售压力。

  

  二、加强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零售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骨干作用,加大与洋葱、土豆产地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的直接联系,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让农民和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强化信息服务,加大市场引导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在洋葱、土豆等农产品信息需求方面的对接力度,及时发布洋葱、土豆等农产品供求信息。供销合作社主管的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要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在市场供求信息、技术要求等方面加强与甘肃省的衔接。

  

  由于鲜活农产品生长周期短,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快,分散的农户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对农产品的市场监测,加强信息引导,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系人及电话:

  

  丁 建,0931-8447210

  

  甘肃省酒泉市供销合作社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石晓钟,0937-2661855

  

  (201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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