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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商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红寺堡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红寺堡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宁价商发[2010]4号)


  

  宁夏电力公司:

  

  我区红寺堡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装机容量49.5mw)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发改审发〔2009〕97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9〕1906号)文件批复我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标准的规定,该风电项目自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其上网电价按0.58元/千瓦时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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