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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月月有节庆”活动,积极拉动旅游消费需求,全面打造南宁旅游目的地形象,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促进首府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征求各县(区)、各景区(点)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全年整合推出由42个旅游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构成的“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为使“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旅游节庆品牌,拉动旅游消费,加大建设旅游目的地工作力度,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月旅游节活动,聚集旅游人气,提高社会各界对南宁旅游的认知度,提升南宁旅游知名度,使“中国绿城、壮乡歌海、会展之城、旅游胜地”的旅游市场形象定位更为凸显。 三、活动名称 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 四、活动主题 南宁旅游 月月精彩 月月有节庆 节节出亮点 五、活动举办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月为单位,每月举办若干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共举办42个旅游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 六、活动实施 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并督办,由各县(区)、各开发区、旅游景区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保障 成立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部署、总体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督促、检查、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举办月月旅游节活动要结合各县(区)旅游资源及当地民俗风情特色,因地制宜,办出地方特色。 (二)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形式、地点、时间,由各县(区)、各旅游景区(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三)要加强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 (四)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以政府适当扶持、市场运作为主开展相关活动。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扶持、培育的原则,从本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中投入适当工作经费做好每月旅游节活动启动仪式及宣传报道工作,其他工作经费由活动所在县(区)、旅游景区自行承担。 (五)各县(区)、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位,分工落实到人,全力办好今年的旅游节。 (六)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做好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制作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宣传册,投放于广西旅游信息屏80个布设点,并在全年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中发放。 附件:2010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节庆活动及主题活动一览表 (依举办时间先后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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