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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黄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的安排,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起至3月10日止,共计40天。今年是我市建市六十周年和举办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之年,做好今年春运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努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圆满完成春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输量将达到370余万人次,较去年同期有大幅上涨,春运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安全、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今年的春运工作,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根据职能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地点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工作,并于2月1日前将春运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名单、春运值班电话、春运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春运办。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充分保证,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春运工作任务。

  

  二、掌握客流特点,科学调配运力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剧增,春运客流将主要集中在春节前五天节后十天。各运输部门要及时掌握客流特点,根据旅客运量和流向,及时调整和增加运力,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制定运输方案,适时调配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改善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避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加强协作,搞好城市交通和周边县市车站的衔接,方便旅客转乘。各有关单位要提前深入到大型工矿企业、大中专院校、民工集中的建筑服务行业,了解不同群体的出行状况,合理安排运力。

  

  公路运输部门要发挥公路运输机动灵活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大班次密度,及时运送旅客。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运输量大的特点和优势,搞好客运组织工作。城市客管部门要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视客流变化增加车辆和班次,及时运送城郊短途旅客。出租车管理部门要确保出租车正常营运,为节日期间居民出行提供方便。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做好民工流的监控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平安往返。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也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和重点企业的生产原辅材料、生产成品的运输。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春运办要及时介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给。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障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前组织安排春运前的综合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尤其要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遏制“黑车”、杜绝“三无船舶”载客等工作作为检查重点,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交通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进一步加大对“黑车”、“三无船舶”载客现象的治理力度;督促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教育司乘人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和超速行驶,特别是要加强对参加春运的旅客运输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加大对客运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查禁力度,防范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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