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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学位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办关于做好我区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合计

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

学士学位

授予人数

其中专业学位

授予人数

 

授予人数

其中学历

教育人数

 

其中同等

学力申请

学位人数

其中专业学位

授予人数

 

授予人数

其中学历

教育人数

 

其中同等

学力申请

学位人数

其中专业学位

授予人数

 

授予人数

其中普通高等

教育学士

学位授予人数

其中成人

高等教育学士

学位授予人数

其中来华留

学生学士

学位授予人数

其中专业学位

授予人数

 

 

 

 

 

 

 

 

 

 

 

 

 

 

 

 

 

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意见:

 

 

 

 

 

 

 

(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二○一○年  月  日



  

  附件2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学位授予单位

  学位授予单位登录“学位信息年报系统”可分类管理并完成数据采集、修改、校验、提交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正确区分学位类别。

  学位授予信息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级、分类采集。进行信息采集、汇总时,要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学位办【2008】50号附件)中各学位类别的划分标准,正确区分每一个授予学位人员所属的学位类别,并按不同学位类别分别采集、上报数据。

  (二)确保上报数据完整。

  1.要确保本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学期所有授予学位人员的数据全部上报。

  2.所有信息采集项(含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均为必填项。其中,“学位授予单位码”、“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可以通过软件系统统一填报。

  (三)规范处理并书面上报生僻字。

  如果学位获得者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存在无法输入的生僻字,请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并将所有存在生僻字的信息一一对应列出书面清单,加盖公章上报。

  (四)完整上传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

  为了保证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顺利实施,应确保所有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信息(含电子照片文件)通过“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传至数据中心。

  与其它数据一样,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文件的上传按不同学位类别分别上传。为了保证学位获得者与其电子照片一一对应,电子照片文件上传工作须在相应学位获得者其它数据(含“照片文件名称”)上传后进行,请务必保证照片文件名与照片名称字段内容一致,避免照片张冠李戴。上传方式分为批量照片导入和单张照片导入两种。

  1.批量导入:

  批量导入指同时导入2张以上电子照片。具体操作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将要导入的多个电子照片文件(.jpg文件)压缩成.zip压缩文件包(压缩选中的文件,切莫压缩文件夹),然后将该压缩文件包导入系统。系统将实时解压,并将照片文件名称与已经上传的学位获得者电子数据库中的“照片文件名称”字段值进行比对,如果照片文件名称在系统中授予学位数据的“照片文件名称”字段无匹配数据,则该照片文件将不导入系统。单张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5k。导入的压缩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30m(约2000张-3000张照片),如果超过30m,请分多次导入。

  2.单张导入:

  单张照片导入指一次上传一张照片,用于新增、修改某一学位获得者数据时,直接导入其电子照片。

  (五)仔细阅读“数据校验错误报告”,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准确、规范。

  为了尽可能避免数据采集错误,“学位信息年报系统”对数据进行了相关逻辑校验。如果某些数据不符合校验规则,学位年报系统将形成“数据校验错误报告”,其中以黑色字体显示的校验结果为提示性校验结果,允许操作员确认之后手动通过逻辑校验。学位授予单位须对照此报告,进一步核实、修改相关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和规范。

  (六)书面上报备案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决议及其它说明。

  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学位撤销的决议及学位获得者(撤销者)清单(含学位获得者姓名、身份信息、学位类别、专业等)、各级各类学位获得者汇总情况上报至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除此之外,还须整理上报需书面说明的材料。

  (七)准确填报学士学位专业信息

  在填报学士学位授予信息中的专业信息时,对于“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代码”中的专业,可以只填报“专业代码”,年报系统会将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自动导入,其中,如果在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后加括号注明了专业方向,则请同时填报包括括号内容的专业名称;对于“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代码”中没有的专业,只需填报实际授予的学位证书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即可。

  二、信息标准部分数据项说明

  1·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yjxksy)

  为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可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中,按一级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2·自设专业代码(zszydm)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人才需求状况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决定开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是学位授予单位主要针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而做的学科专业划分。各学位授予单位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须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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