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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正县级,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务96128查询专线电话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政务查询的受理、交办和解答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对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涉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事务的受理、交办和回复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对市政府各委办局开展的“局长(主任)接待日”巡查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对市长公开电话3166500受理督办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对全市政府热线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落实跟踪督办和责任督查,不断强化服务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预警和参谋作用,着力解决市长热线拨打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件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件(含“12345专线、书记电子信箱、市长电子信箱、热线网站受理、市长专线电话3166500、96128专线、自动语音服务、短信”等)的受理、分类、交(转)办、协调、督查、反馈、答复、统计和归档工作。 (二)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带有紧迫性、涉及面广、复杂的重大问题,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三)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电话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和奖惩。 (四)负责对市政府各委办局“局长(主任)接待日”的巡查工作,并对接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或不定期编发《热点调研》、《情况通报》、《工作简报》、《专报》等,为市领导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六)负责市政府领导对群众反映意见批示件的督办。 (七)负责调研、起草全市政府系统热线工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八)承担政府部门和县(市)区后备干部在热线办锻炼、学习期间的有关培训和考评工作,为后备干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政府工作和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供服务。 (九)了解掌握全市政府系统热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指导、帮助全市政府系统热线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并负责组织热线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综合处 (二)接电受理处 (三)96128受理处 (四)办件督查一处 (五)办件督查二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组织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2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9名。 五、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