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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0年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人[2004]2号)精神,2010年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重点是资助贫困地区农村乡镇学校。2010年,“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二期)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免费集中培训和“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将按照各地接收资教生(特岗生)数量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摸清乡镇学校所需资教生、特岗生的学科及数量,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2010年2月10日之前报我厅教师管理处。同时,请各县(市、区)对2009年资教工作进行总结,并通知资教生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总结材料和小结材料于3月1日前报我厅教师管理处。 联系人:赵耿,电话:027-87328065(传真) email:913xyz@163.com 附件:1、2010年度资教生(特岗生)需求情况登记表 2、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名单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教师需求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教育局负责人(签名):县市区政府(公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1、本表需求数只填农村乡镇学校需求数,不含城区学校。 2、纳入特岗实施范围的县市,不安排高中岗位计划。 附件2: 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范围县市名单 (37个) 一、恩施土家族与苗族自治州(8个) 巴东县、利川市、鹤峰县、恩施市、宣恩县、建始县、咸丰县、来凤县 二、黄冈市(7个) 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蕲春县、团风县、英山县、浠水县 三、十堰市(6个) 竹溪县、丹江口市、竹山县、房县、郧西县、郧县 四、宜昌市(6个) 秭归县、长阳县、远安县、兴山县、五峰县、当阳县 五、荆州市(2个) 洪湖市、监利县 六、襄樊市(2个) 南漳县、保康县 七、孝感市(2个) 大悟县孝昌县 八、咸宁市(2个) 通山县、崇阳县 九、黄石市(1个) 阳新县 十、神农架林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