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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网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职责。

  

  (二)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件的督查督办的职责。

  

  (三)加强对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预测预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和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负责研究、拟订全市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承办网上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四)负责反映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调查研究信访突出问题。

  

  (五)协调督导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依法处置、化解、疏导群众进京、赴省、到市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案件,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化解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七)承担昆明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报告情况、部署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二)信访一处(中共昆明市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三)信访二处(昆明市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四)信访三处(信息调研处)

  

  (五)网上信访办公室

  

  (六)信访复查复核与听证处

  

  (七)处理突出事件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四、人员编制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3名(副县级)、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11名。机关党组织设专职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昆明市信访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昆明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二)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1名副主任兼任昆明市信访局副局长,协调做好我市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六、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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