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的职责。

  

  (二)划入市政府办公厅起草市长重要文稿的职责。

  

  (三)划入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研究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草拟市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市委、市政府大型会议的文件草拟。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和跟踪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对全市改革开放和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整理国内及先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信息,供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五)承担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昆明市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昆明地区的专家、学者就昆明市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负责市政府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市政府咨询委员会专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咨询活动。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二)综合处

  

  (三)区域发展研究处

  

  (四)经济发展研究处

  

  (五)农村发展研究处

  

  (六)社会发展研究处

  

  (七)城市发展研究处

  

  (八)信息处

  

  (九)科研管理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机关党的工作,按《党章》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行政编制控制数26名(含1名离退休人员编制)。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3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10名。

  

  五、其他事项

  

  (一)收回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原核定的事业编制23名(含1名离退休人员编制)。

  

  (二)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5名公务员连人带编及1名工勤人员划入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六、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