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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4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21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正科级),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关系 《昆明市招商引资项目》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昆明市商务局共同拟定,并联合对外发布。 (二)与昆明市投资促进局的工作关系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昆明市商务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 (三)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关系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昆明市生猪屠宰条例》第31条、第34条和《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第18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昆明市商务局负责其余条款的监督管理。 (四)昆明市商务局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 六、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