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1]250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环函[2011]250号)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向我部报送了对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验收的请示。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依托你单位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该中心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工作。建设期内,中心能够按照批复可研报告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在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技术、环境噪声动态监测评估系统、数字城市噪声可视化系统和城市噪声地图绘制软件等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获得专利20多项;在技术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实现了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隔振示范应用、减振降噪设备产业化,技术成果直接应用于北京市地铁4号线和多项国家大型电厂减振和降噪工程;建成了噪声及振动实验室和规模化产业基地;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合理,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完成了建设任务。经研究,同意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请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技术协作,进一步推动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积极为国家环境管理和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开放式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名称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依 托 单 位

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张 斌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