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10]4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6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安铁路物流中心货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安铁路物流中心货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发改价格[2010]42号)


  

  海东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平安铁路物流中心收取路地共建货场使用费的报告》(东发改价格[2009]5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海东地区及相邻州县的经济发展,维护平安铁路物流中心的正常运营,确定对平安铁路物流中心货场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暂定平安铁路物流中心货场使用费政府指导价为6.00元/吨,试行期为三年,试行期满后重新核定。

  

  三、经供需双方协商,货场使用费可以下浮,但不能上浮。

  

  四、平安铁路物流中心货物装卸费、过磅费等按《铁路运价规则》规定执行。

  

  五、本收费标准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