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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妇字[20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关于印发《“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2011—2012年度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关于印发《“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2011-2012年度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妇字〔2011〕27号)


  

  各项目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卫生厅(局):

  为改善和消除贫困地区婴幼儿贫血状况,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程度,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于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共同启动了“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为开展好这项行动,现将《“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2011-2012年度项目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妇联

  卫生部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2011年9月7日

  


  
“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2011-2012年度项目管理方案

  


  为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降低婴幼儿贫血率,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程度,全国妇联、卫生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决定从2011年起,共同开展“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为贫困地区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和开展婴幼儿家长的健康教育,降低项目地区适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探索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婴幼儿贫血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

  (二)具体目标

  1.通过健康教育和监督指导逐步提高家长给婴幼儿喂服营养包的依从性,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40%。

  2.开展人员培训,项目地区妇幼卫生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覆盖率和妇联干部相关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项目地区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和营养知识的普及程度。家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70%,家长婴幼儿喂养行为正向改变率达到60%。

  4.项目地区6-24个月婴幼儿贫血患病率较2011年基线调查结果降低30%。

  二、项目地区和内容

  (一)项目地区

  2011年选择西部11个省(区、市)的33个国家级贫困县(逐步扩展)发放营养包,每个省(区、市)各3个县(项目县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内容

  1.组织发放婴幼儿营养包

  首次发放对象为项目地区6-24个月婴幼儿,服用至婴幼儿满36个月。

  2.项目培训

  (1)管理培训

  国家级培训对象为项目省(区、市)、县级妇联、卫生部门负责人、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各省分别进行逐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乡妇幼保健专干、村医和乡妇联干部、村妇代会主任等。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营养包发放流程与管理程序,以及经费管理等。

  (2)专业技术培训

  采用逐级培训的方式,培训对象为项目地区各级妇幼卫生人员和妇联干部,围绕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缺铁性贫血防治和健康教育技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

  3.健康教育

  (1)开发并下发使用健康教育材料

  由国家级专家组组织开发向家长传播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知识的健康教育材料,包括宣传卡片、折页、海报和光盘等。将健康教育材料下发到项目地区的目标人群中并指导使用。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与妇联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健康教育活动。采取讲座、播放宣传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形式,向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作用和服用方法等。

  4.效果评估

  (1)开展基线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儿童体格发育测量、血红蛋白检测、儿童家长喂养知识、行为及妇幼卫生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等,为监测评估提供基础性数据。

  (2)对营养包补充效果进行评估:项目实施后定期对项目地区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等进行评估。

  (3)对服用情况及培训宣传效果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地区营养包服用的依从性、妇幼保健人员的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全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协调小组。

  组长:

  陈至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理事长

  副组长:

  宋秀岩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成 员:

  赵东花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范继英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副理事长

  傅 卫 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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