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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2009年我区部分公路工程丙级监理单位资质定期检验结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局,交通建设局,公路管理局: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审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的规定,我局对区内的9家丙级监理单位进行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并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1日在交通厅网站进行了公示。 库尔勒公路工程监理中心、新疆泽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两家监理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定期检验资料,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规定,需在2010年7月27日之前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投标活动。本次区内部分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布如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