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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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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周小棋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 胡炜彤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市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市规划局根据我市城乡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化进程要求,依据行动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科学编制学校布局规划。

  

  责任领导:陈 勇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规划局 李 彤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市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行动方案,负责配合做好学校用地选址及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国土资源局 周兴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市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筹资建设所属学校强基提质项目,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属学校项目的筹资建设。投资增量主要通过招商引资解决,同时通过学校自筹、向银行贷款和政府投资补助筹措一部分。除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外,市级财政按照各县(市)区项目累计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昆明市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意见》和《昆明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项目贷款贴息。

  

  责任领导:李文荣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市财政局 余汝兴、市教育局 宋 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七)市编办负责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普通高(完)中学校教师编制及标准,完善普通高中教师核编定编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按照学校现有学生,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编制,对普通高中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足缺编普通高中教师,满足学校发展需求。

  

  责任领导:张祖林 廖晓珊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范光华、市编办 李素荣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八)市教育局负责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普通高中教科研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有效实施对口支教工作,整体提高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责任领导:廖晓珊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教育局 宋 栋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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