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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相关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将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并对贸易、投资、工业等专业统计方法制度进行改革。为了认真做好改革过程中有关工作的衔接,防止出现主要指标数据大幅波动,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和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贸易专业改革主要内容。 1增加全面统计的范围。将限额以上全面报表统计范围扩大到符合统计规模标准的个体经营户,即将“大个体户”纳入全面统计范围(过去纳入全面统计的只有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不含个体户)。 2调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取消“非同业法人附营的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两部分。 3建立重要商品购销存统计。 (二)投资专业改革主要内容。 1城镇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占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的比重一般应在60%以上;3000万元以上项目增速与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增速差一般应在20个百分点内。 2城镇(全社会)投资增速波动在相邻两个报告期内,县市区在8个百分点内。 3用建筑业营业税评估各地投资规模。 公式:城镇建安投资评估数=(报告期自年初累计建筑业营业税增速/报告期城镇建安投资增速)×报告期城镇建安投资工作量。 用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推算的建筑业在地施工产值占城镇建安工程投资的比重一般应在50%以上。 城镇建安工程投资占本年完成投资的比重一般在60%左右。 4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及施工许可项目计划总投资占报告期城镇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比重一般不低于50%。 5农村农户投资增速应低于当地农民纯收入增速,人均投资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4%。 6用房地产营业税(税率5%)推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商品房销售额的比重一般应大于80%;用建筑业营业税推算的建筑业总收入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当季与上季差应小于1个百分点。 7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当季与上季差应小于10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报告期与上月差应小于10个百分点。 (三)企业“一套表”改革主要内容。全面实行企业“一套表”改革,即所有“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将数据信息上报到省统计局。 1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网络平台建在省统计局,“三上企业”实行网上直报。 2进行套表设计。整合新报表制度,对企业实行“一套表”统计,消除重复设置,减轻报表负担。 3变革业务流程。改变数据生产方式,实现各个企业向省统计局的数据直达,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行政干预。 二、认识改革对荆州数据的影响 改革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数据有可能变小。 (一)零售额数据变小的原因。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发生调整,取消了“非同业法人附营的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两部分。 2荆州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过小,只有59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80%),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而“限下数”具有不确定性,加上今后改革趋势可能将“限下数”砍掉。 (二)投资额数据变小的原因。 1用建筑业营业税评估的投资规模可能与上报数产生差异。 2城镇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所占比重要达到60%有难度。 3新的数据评审方案对城镇投资增速波动有严格的限制。 (三)增加值数据变小的原因。 1目前还有部分企业未建立网络平台,只能在代报点上报,难以保证100%的上报率。 2部分企业不配合企业“一套表”改革,可能产生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从而带来工业、建筑业、商贸业等行业的增加值数据变小。 3企业“一套表”改革后,各企业实行网上直报,数据直达省统计局,使各县市区无法对数据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改革的领导,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改革措施,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高规格地协调好部门统计,加大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持与督办的力度。各部门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