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经信节能[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津经信节能〔2010〕7号)


  

  天津市重点监控 “千家企业”、静海县工经委、津南区工经委、西青区工经委、渤海化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重点监控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按照《天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津政发〔2008〕42号)及《关于开展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0〕5号)文件要求,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以节能专家为主的评价考核工作组,对我市千家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现将现场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核查安排在今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见附件)。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主要程序有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专家提问、专家组讨论出具评估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及专家点评等。

  二、分组安排

  (一)按照行业划分原则,分成化工、冶金、石油石化、电力四个现场核查小组,同时进行核查;

  (二)核查小组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和节能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三)市有关节能监测站、节能协会负责核查工作交通安排、相关文本的准备及联络企业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此次核查安排时间较紧,请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核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企业要按照各项考核打分内容,准备好相关详细资料供专家核查,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察看等相关事宜。

  有关区县、集团主管部门要督促所辖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的准备,同时积极协助做好核查行程安排等工作,并参加所辖企业的现场核查。

  

  联系人:李志 ;电话: 23325973

  

  附件: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安排(略)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