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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颁布时间】 2011-09-01
【实施时间】 2011-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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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力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

  

  以提升技术装备有效供给能力为重点,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密切部门配合,推动落实扶持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优化农机工业产业结构,形成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引导调整农机产品结构,鼓励开发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经济型农机装备。鼓励支持优化农机市场布局,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督促指导生产企业落实农机产品“三包”制度,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五、区域发展重点

  

  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突出重点的要求,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协调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一)东北地区

  

  强力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提高水稻机插、玉米机收及深松整地机械化水平,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努力提高甜菜收获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大力推进蔬菜瓜果等园艺作物生产机械化,以及生猪、奶牛、肉牛等家畜养殖机械化。大力发展草原畜牧业生产和农作物秸秆收贮加工机械化。积极发展农用航空,大幅度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二)华北平原地区

  

  重点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推进应用小麦抗旱节水机械设备和技术,进一步改善装备结构,提高作业效益。强力提升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率先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花生收获机械化示范和推广力度,扩大花生机械收获面积。加快研发推广棉花育苗移栽机械,探索棉花机械收获有效途径。全面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推进蔬菜瓜果生产机械化和生猪、奶牛、蛋鸡等家畜养殖机械化。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稳步发展农用航空,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三)长江中下游地区

  

  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立油菜生产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机制,积极发展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加大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推动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棉花育苗移栽机械研发推广力度。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与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园艺作物育苗、种植、采摘机械,提高园艺作物机械化水平。积极研发、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降低劳动强度增强应用效果。稳步发展农用航空,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四)南方低缓丘陵区

  

  重点发展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努力提高水稻、油菜栽植与收获机械化水平。加快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制约,提升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林果等经济作物及生猪养殖机械化,推广应用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积极发展设施农业。

  

  (五)西南丘陵山区

  

  强力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推广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藏区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条件。

  

  (六)黄土高原及西北地区

  

  加快发展玉米、马铃薯、棉花等作物生产机械化,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大幅提高棉花采摘机械化水平和农用航空服务能力。加大抗旱节水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苹果、梨等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提高鲜活农产品贮藏装备保障水平。努力提高苜蓿等草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生产水平。积极推进新疆和藏区农牧业机械化实现更大发展。

  

  对于地形地貌有交叉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加快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甘蔗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立足当地实际,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机械化。

  

  六、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

  

  (一)主要工程

  

  --保护性耕作工程。根据《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支持511个项目县(场)完成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建成60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2000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占我国北方15个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苏北、皖北地区总耕地面积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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