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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妇字〔20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日前,国务院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今后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两纲)。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推动落实新两纲,是各级妇联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两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两纲,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了今后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是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两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新两纲的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落实纲要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和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方案,确保学习培训覆盖每一位妇联干部。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专家解读、座谈会议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广大妇联干部深入学习新两纲,了解新两纲的基本内容,掌握新两纲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新两纲的自觉性。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深刻理解新两纲以及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上,放在全面把握新两纲以及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上,放在熟悉掌握新增设的工作领域和目标任务上,放在明确新两纲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要求上。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新两纲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妇联组织在实施新两纲中承担的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能、发挥优势、推动落实新两纲、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广泛宣传新两纲,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制定和实施新两纲,是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宣传规模,扩大宣传声势,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两纲的高潮,为实施新两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要及时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妇女儿童工作者做好宣传、汇报和培训工作,使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同志、各级妇女儿童工作者全面准确地把握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国以及本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新两纲的执行力。要进一步抓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学内容进党校、院校工作的落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自觉性。

  要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和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实施上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丰硕成果,宣传新两纲的亮点、目标、特色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提高妇女儿童和全社会对新两纲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激发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新两纲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要在国际交往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要以宣传新两纲为契机,全面宣传我国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国际公约的具体情况,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巨大成就,宣传今后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蓝图和前景,让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进一步树立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承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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