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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9-08
【实施时间】 2011-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要创新和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宣传实效。妇联所属媒体要设立专刊专栏,组织专访专版,形成集中宣传新纲要、学习新纲要的热潮。

  三、围绕两纲做好妇联工作,推动两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妇联组织承担着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贯彻落实新两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履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妇联承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优势,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做好工作,推动新两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要牢固树立围绕两纲目标任务来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妇联工作的意识,努力实现妇联工作与贯彻实施新两纲的有机融合。要把推动实施新两纲与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起来,与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为实现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要找准妇联组织在实施新两纲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研究妇联组织在实施新两纲中的优势,按照新两纲及其任务分工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妇联组织实施新两纲和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在推动实施新两纲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新发展党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发展。

  要把实施新两纲作为推动解决妇女儿童问题、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重要抓手,发挥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妇女儿童与家庭的优势,全面掌握两个纲要的实施情况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深入调查、及时发现、准确反映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推动解决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促进妇女儿童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各地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两纲中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国妇联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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