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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鄂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鄂州政办发[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01-24
【实施时间】 2010-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严肃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纪律。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市内各新闻媒体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妨碍事件处理,不得采取非法和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信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有意炒作。对违反规定、不守纪律、自行其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新闻媒体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有关失实报道和歪曲性报道,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及时回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四、切实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新闻发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为新闻发言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妥善解决新闻发布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或列席政府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全面情况,确保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要将新闻发布体系纳入应急管理总体规划和运行平台体系之中,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立指挥有序、运转协调、信息通畅、对接科学的新闻应急管理机制和技术平台,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市行政学院要将政府新闻发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必修课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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