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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1]32号
【颁布时间】 2011-09-21
【实施时间】 2011-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1.积极吸引国内商业银行入驻。“十二五”末,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在济设立分行,并在重点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来济设立省级管辖行。

  2.重点吸引外资银行落户。积极引进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大银行,吸引东亚银行等港资银行,台湾银行、合作金库银行等台资银行,新韩银行等韩国银行,东京三菱日联银行等日本银行落户,力争到“十二五”末引进外资银行5-10家。

  3.加快齐鲁银行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三会一层”职责,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奠定基础。继续加强与澳洲联邦银行的战略合作,强化引智工作,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跨区域经营,遵循量力而行、风险可控、管理可及、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优先在省内其它市设置分支机构,然后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适时适度地推进跨省域分支机构设置。

  4.深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济南辖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化改革,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组建为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十二五”期间成立5家以上村镇银行,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尽快覆盖全部县(市)区。

  5.着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发挥我省国有大企业集团较多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济设立财务公司。依托我省汽车制造业发达的优势,探索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将济南市列入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创建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推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多市场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十二五”期间争取每年有1-3家企业在境内外挂牌或上市,培植并保持150户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每年有10家企业进入上市程序。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积极推动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到中小板上市,鼓励和支持主业突出、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到主板上市,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境外上市。

  1.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研究制定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依托上市公司的资金、人才和管理优势,积极推进行业资源整合,加快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对前景不佳、资产质量不高、经营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重组。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

  2.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发挥考评推动和政策激励作用,争取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并将企业上市后奖励政策修订为上市前补助政策,推动成熟型后备上市企业加快改制报备。按照五星级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管理,通过资本对接、项目推介、重组嫁接、交流合作等方式促进后备企业成长壮大并顺利上市。

  3.积极培育股权交易市场。探索设立股权交易所,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登记、托管、转让工作,促进股权的合理流转。积极推动济南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4.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利用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契机,整合全市产权交易机构,建立辐射全省及周边省市的产权交易市场,形成统一、集中、规模化的产权交易平台,并探索设立专业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所、土地交易所、文化创意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机构。

  5.积极培育股权投资市场。制定出台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促进股权投资中介机构发展。6.探索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依托我省黄金生产大省的优势,积极申请设立黄金交易中心,引进黄金交易主体,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的黄金交易市场。积极筹备农畜产品交易所,促进生猪、肉鸡等大宗农畜产品的现货交易。

  (三)优化发展保险业。支持现有保险机构做大做强。强化服务,推动现有保险机构扩大经营规模,创新保险产品,改善服务水平。支持现有保险机构细分市场,找准自身定位,突出经营特色,发展重点业务,实行差异化经营,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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