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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领域-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马兰凤:54065078郭新荣:54065093 传真:54065110 张露璐:23112518传真:63582889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和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109室、110室(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奚炜,邬旖旎; 联系电话:33637937,33637933; 传真:6451926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