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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市政发[201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1
【实施时间】 2011-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喀什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喀什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喀市政发〔2011〕127号)


  

  各乡(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府班子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买买提明·白克力

  主持喀什市人民政府全盘工作。主管监察、审计工作。

  副市长:邓慧江

  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财政、金融、机构编制、国土资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社会稳定、科技文化管理中心、政府机关、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和驻乌干休所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工作。

  副市长:吐尔洪·麦麦提

  协助市长分管民族宗教和农业农村(农业、水利、畜牧、林业、农机、农经、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安居富民)工作。

  副市长:卢振地

  协助市长分管城乡建设、交通、规划、园林绿化、环卫和环境保护工作。

  副市长:卢沙

  协助市长负责与深圳市的沟通、对接和援建项目的协调、落实等各项工作。协助市长分管教育、教育督导工作。

  副市长:古丽鲜·亚祖农

  协助市长分管教育、教育督导、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民族特色餐饮发展、爱国卫生、精神文明、语言文字、档案和联系群众团体工作。

  副市长:岳志刚

  协助市长分管老城区危旧房改造、房产、民政、残联、信访、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联系政协、武装部工作。

  副市长:孔德建

  协助市长分管发改(价格监督、体改、援建)、经贸(外经、外贸、粮食、轻工、供销、乡镇企业)、文体广电、旅游(外事侨务)、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工作。

  副市长:肖东玉

  协助市长负责与华电集团的沟通、对接和援建项目的协调、落实等各项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外经、外贸、旅游、招商引资和科技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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