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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71号
【颁布时间】 2011-09-20
【实施时间】 2011-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1年郑州慈善日活动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6.助学方面,组织“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关爱贫困学子相伴健康成长”-青少年心理援助项目、“牵手工程”-困难大学生救助项目、农民工子女就学项目。共6个方面,27个项目。

  七、活动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各项活动,成立2011“郑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待献

  常务副组长:武国瑞

  副 组 长:李 杰

  史安平

  李建民

  王合生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双拥办、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交运委、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园林局、市煤炭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郑州新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中牟产业园区、火车站地区等管委会、郑州慈善总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州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王万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八、活动分工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郑州慈善日”活动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各种公益广告的发布,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协调市直各部门的捐赠活动,对市直各部门(各部门所属二级机构由各部门具体安排)的捐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团市委:负责从共青团工作切入,协调省属各大专院校的捐赠活动。市妇联:负责组织全市妇女参加“郑州慈善日”活动。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市属国有各类企业的捐赠活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照税收有关政策规定对“郑州慈善日”活动中的捐赠,进行减免税。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市属大中专院校、民办院校及各中学的捐赠活动。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系统的捐赠活动。市双拥办:负责协调驻郑部队(院校)的捐赠活动。市房管局:负责协调各房地产企业的捐赠活动。市公安局:负责本系统的捐赠活动及10月13日在绿城广场举行的“郑州慈善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协调司法系统及郑州市各律师事务所的捐赠活动。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广电系统的捐赠活动。市交运委: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的捐赠活动。市建委:负责协调市属建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的捐赠活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出租车公司的捐赠活动;协调出租车电子广告屏公益广告宣传。市工商局:负责协调大型市场和个体私营商户的捐赠活动。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市属各类医院的捐赠活动。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各类培训学校的捐赠活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商贸公司、商场、酒店的捐赠活动。市旅游局:负责协调各旅行社的捐赠活动。市园林局:负责协调在绿城广场举行的“郑州慈善日”相关系列活动场地有关事宜。市煤炭局:负责煤炭系统的捐赠活动。市工商联:负责各商会、个体私营企业的捐赠活动。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捐赠活动;并将捐赠情况及时报郑州慈善总会;负责发放、张贴市统一印制的“郑州慈善日”宣传画、海报。郑州新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中牟产业园区、火车站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单位和企业的捐赠活动。市民政局、郑州慈善总会:负责“郑州慈善日”活动的各项协调服务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善款的接收和管理等。

  九、要求

  1.强化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动作、行业发展、法律规范、全民参与”的指导方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查督办,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作出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争取更多单位、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活动中来。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透明捐赠。各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慈善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捐赠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广泛宣传,营造慈善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慈善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捐赠情况、报道典型人物和事件,让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群众自愿捐赠和多作贡献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

  
2011年“郑州慈善日”活动捐款说明

  


  为方便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现将捐款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通过郑州慈善总会银行账号直接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在捐款汇出后,请携带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及时到郑州慈善总会换取捐赠票据,以便及时公示捐赠信息。

  2.如捐赠零钱较多,可到就近的郑州银行办理存款,并携带银行现金缴款单及时到郑州慈善总会换取捐赠票据。

  3.未换取捐赠票据将无法确认捐款人,无法进行实名捐赠公示。捐赠户名:郑州慈善总会账号:905540120109024760开户行:郑州银行伊河路支行地址:郑州市航海西路郑州市老年公寓后楼5楼电话:68665328 68665308 86030553 86030552(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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