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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办城函[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9-19
【实施时间】 2011-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办城函〔2011〕101号)


  

  各市市容局(城管局),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78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皖政秘2011﹞2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29日-30日在铜陵市召开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9日上午报到,29日下午、30日上午共一天会议。

  二、会议地点

  铜陵市永泉农庄(合铜黄高速转沿江高速向芜湖方向,铜陵东高速口下即到)

  三、会议内容

  1、考察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2、交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验;

  3、部署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任务及2011年度省辖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

  四、参会人员

  1、22座设市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科(处)负责人各1人;

  2、蚌埠市、宣城市、池州市、六安市、亳州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及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各1人;

  3、列入省政府2011年度任务考核的县区:黄山市黄山区、肥西县、涡阳县、利辛县、萧县、临泉县、六安市叶集区、霍邱县、和县、青阳县、宿松县等11个县(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五、其他

  1、有关城市会议经验交流材料打印80份带至会上(会议经验交流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2、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3、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郭佑芹 0551-2871261 13966650895

  彭兰芳 0551-2671170(传真) 13956997219

  铜陵市市容局

  刘骏  13605624430

  请各参会单位务必于2011年9月27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见附表)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参会人员回执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参会人员回执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

     
     
     
     


  备注:参会人员含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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