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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1
【实施时间】 2010-01-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统一安排国家拉动内需重大措施落实到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事前或事中,减少和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证国家拉动内需的建设项目发挥最好的效益,防止和避免干部犯错误。尤其要针对当前建设领域突出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管理问题以及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如招投标、超概算、监理不到位等情况,深化造价竣工决算审计。根据项目结算情况安排3-4个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要坚决遏制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等行为,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质量和管理情况,揭露和解决效益不高、质量不好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结合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以保障干部在特殊形势下权力的干净运行。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使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强化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腐败多发环节及资金使用的监督。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项(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安排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5项,实事求是进行责任评价,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认真搞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审计监督。

  

  (四)企业审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和完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逐步探索效益审计的企业审计路子,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五)进一步推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紧密结合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区党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监督检查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和纠正影响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管理使用中的漏洞,着重从制度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重点抓好堆龙德庆县柳梧村采砂场建设项目、城关区纳金乡采砂场扩建项目、曲水县俊巴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达孜县雪乡土地治理项目、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斯布牦牛养殖项目、尼木县帕古乡运输合作社、拉萨市奶源基地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除认真完成以上审计项目外,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授权的其他审计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 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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