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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0〕1号)精神,以及方案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厅和我省教育系统的环境综合整治,我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落实工作。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海南省教育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认真做好我厅和全省教育系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0〕1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大力抓好教育系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海南省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整洁优美的校园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加强环境教育工作。通过落实课程方案,加强环境整治教育和宣传工作,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员工的环境意识显著提高。 (二)优化卫生环境。通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教育厅住宿区、厅直属单位、学校及其周边无卫生死角,无脏乱差现象。 (三)积极参与全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综合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优化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环境服务。 (四)开展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校园环境,使学校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最亮丽的环境之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教育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胡光辉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支小纪 省教育厅巡视员 何文生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 李德杰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蔡 明 省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林 岗 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 超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王 贤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林明居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陈昌伟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卢 刚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符刘才 省教育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春声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四、重点工作 (一)调整落实好学校课程方案,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和环境保护课程。根据省的课程方案要求,在中小学校中开设好海南地理、生态文明教育、环境保护等地方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和深化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人的素质不断适应国际旅游岛的建设。 (二)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按照教育厅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这一主题,通过升旗仪式、班级和团队活动、社团活动、文艺体育竞赛和展演等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活动的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抓好学校及周边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每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重点整治的力度,特别要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抓好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全面净化、美化学校。 (四)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与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认识,服务社会。 (五)进一步巩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建、文体、综治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