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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2009年四季度价格监测质量考核情况通报

[接上页]


  (一)手机采报价系统使用情况

  

  从10月份开始,利用手机采报价系统上报主要副食品价格日报制度正式运行,从各单位使用情况看,手机采报价使用率逐月提高(详见附表一)。宾县手机采报价使用率达100%,道外、平房、五常、木兰等单位达75%以上。通河、延寿、方正手机采报价使用率较低且有零使用现象。自启动手机采报价系统以来,木兰县物价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价格监测机构,调配责任心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从事价格监测工作,以务实的敬业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着实的创新意识、求实的严谨态度、谦虚诚恳的学习态度,为全市价格监测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带头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就是不能及时实现gps定位功能,导致不能及时上报价格数据,产生问题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价格监测人员不会正确使用gps定位系统,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下载、更新gps数据信息,导致不能定位;

  

  二是在实施定位过程中,方法不灵活,不采取变换位置的方式去寻找运行中的卫星,而是站在一个地点静等,如站在高大的建筑物下,很可能出现卫星与手机之间被建筑物遮挡现象,即便是不能定位,也不去变换位置,去找卫星,仍然是在固定的地点静等;

  

  三是缺少耐心,错误地认为手机拿出来,立刻就能定位,没有总结出在监测点周围,哪个点能快速定位、哪个点不能快速定位;

  

  四是个别价格监测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业务烦忙,没时间去价格监测点、没时间去等卫星定位、因天气寒冷不愿意等;

  

  五是个别人有畏难情绪,认为去监测点并定位后上报数据,增加了工作量,根本就不愿意去;

  

  六是有的单位存在着“鞭打快牛”的现象,加之奖惩制度不健全,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导致价格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态度不认真,甚至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各级领导要重视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是政府搞好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只有高度重视,经常过问,全力去抓,才能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二是各单位要配备有组织协调能力、有价格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文字能力的同志来具体承担价格监测工作。

  

  三是建立价格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市局《建设规范化价格监测机构标准》,各单位要加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保证有足够的专职人员从事价格监测工作。各区、县(市)物价局价格监测机构一般3人以上,(一名价格监测主管领导、一名专职人员从事价格监测工作,一名兼职人员从事市场巡视工作)。各单位酌情而定。

  

  四是手机采报价系统日报制度已经运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规定使用手机采报价,除极特殊情况外,取消纸介、邮箱等报价方式。同时将手机采报价系统的应用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另:1、2009年,被市局评为价格监测工作先进的同志,单位应当酌情给予物质奖励;2、手机采报价系统启动以来,负责价格监测工作的同志的工作量有所加大,手机费用有所增加,请各单位适情给予补贴。

  

  附件:1. 第四季度手机报价使用率统计表

  

  2. 2009年四季度价格监测质量考核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第四季度手机报价使用率统计表

  

  

单位

主要副食品日报

应报次数

实报次数

使用率

10月

(32次)

11月

(42次)

12月

(46次)

道里

5

21

39

120

65

54.2%

道外

7

40

46

120

93

77.5%

南岗

11

31

44

120

86

71.7%

香坊

0

26

44

120

70

58.3%

平房

27

42

46

120

115

95.8%

呼兰

10

24

42

120

76

63.3%

阿城

20

24

20

120

64

53.3%

双城

21

28

16

120

65

54.2%

五常

6

40

44

120

90

75%

宾县

32

42

46

120

120

100%

依兰

18

21

23

120

62

51.2%

尚志

11

17

40

120

68

56.7%

木兰

31

42

46

120

119

99.2%

巴彦

16

21

23

120

60

50%

通河

0

0

2

120

2

1.7%

延寿

0

0

0

120

0

0

方正

2

2

16

120

20

16.7%



  

  附件2:

  2009年四季度价格监测质量考核统计表

  

  

 报表

 

单位

副食品日报

(各区)

农业生产资料周报

(各区县市)

城乡居民服务价格月报

(各县市)

居民食品零售价格旬报

(各区)

价格分析预测

(3篇/季)

上报率

准确率

上报率

准确率

上报率

准确率

上报率

准确率

道里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

南岗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

香坊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

道外区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3

平房区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4

呼兰区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4

阿城区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0

松北区

 

 

100%

100%

    

3

双城市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100%

100%

0

五常市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

尚志市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

依兰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

木兰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

宾 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

巴彦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

通河县

0

0

0

0

0

0

0

0

0

延寿县

100%

100%

88.9%

100%

100%

100%

100%

100%

0

方正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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