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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杭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杭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杭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为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就业,现就杭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服务为本”的基本原则,确立“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人才人力资源一体化、面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向服务一体化”的理念,以实施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基础,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提供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为手段,总体规划、分期实施,全面整合提升现有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推动我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跨越式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区域就业创业的战略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建成能及时提供政策宣传、岗位信息等服务,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相衔接,信息采集准确化、信息维护规范化、信息发布多元化,面向城乡、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功能齐全、运作顺畅、服务便捷、信息准确、手段先进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 (二)年度目标。 1.2011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网络联网、软件统一开发、终端设备统一配备的目标,信息采集、维护、发布的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实现网上互动;优化服务手段,完善现有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推动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进村入户。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所有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所有乡镇(街道)以及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完成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网点建设,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并有效运行。 2.2012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功能和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建成功能齐备、内容丰富的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现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紧密衔接。 三、网络建设 (一)建设内容。人力资源信息网络项目纳入杭州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分级管理、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用软件开发、覆盖全市的网络建设以及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终端设备配置。 (二)职责分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完成应用软件开发,明确终端设备的配置标准和要求,并负责区(县、市)中心点的网络建设和开通等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网点的建设和开通,信息的采集、上传、维护和发布工作,服务队伍的建设及日常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维护和管理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由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包括信息的采集、维护和发布等内容。 (一)信息采集。以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招聘会、校企对接活动、区域协作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发布的用工信息为主要来源,以会员单位提供的用工信息为补充,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用工信息的方法,全方位地采集用工信息。由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将采集到的用工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二)信息维护。遵循“谁采集、谁录入、谁维护”的原则,信息提供和采集的单位作为信息维护的实施者和责任者,通过授权维护、限时挂网、信用评定等方式,确保用工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通过多元化的手段和形式,将用工信息发布到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和其他基层服务平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有条件的劳动保障站(室)可设立自助服务区,方便求职者查询用工信息;在华数电视系统开设专门频道或栏目,推动用工信息进村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