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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217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3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杭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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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费用列入本年度市本级、区(县、市)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平台建设费和主城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费在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的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和终端设备配置等费用由各地自行解决。为鼓励五县(市)建设基层服务网点,每建成1个行政村(社区)的网络服务点,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00元的奖励,奖励费用在市人力社保局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是贯彻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和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人力社保部门作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发改、农办、财政、信息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信息网络建设顺利进行;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信息的采集、维护和发布等环节的管理。

  (二)精心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统筹考虑规划制定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地组织实施;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和基层设备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市人力社保局要适时牵头,对基层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进行验收。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成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维护力度,严格操作规范,形成管理制度,切实发挥网络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促使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充分利用网络。

  (三)重视队伍建设。各部门特别是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使用、维护人员的培养,指定专门处(室)负责该项工作,经常组织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稳定基层工作人员队伍。要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创新的思维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手段。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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