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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38号)要求,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自查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原定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省厅检查阶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第二阶段检查重点检查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和审查质量,其中: (一)技术力量主要考核(豫建设标〔2011〕38号)附表3和附表4两个表,考核附表3中注册人员以加盖执业注册章数量为准; (二)审查质量以所抽查的图纸审查质量为准; (三)图纸抽查范围:自2010年8月1日始至2011年7月31日止,抽查数量: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4个、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3个。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各省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应上报: (1)第一阶段本市、县检查书面总结;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审查备案项目表。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上报所抽查项目的全套资料,包括: (1)设计蓝图。 (2)全部审查原始记录。 (3)项目审查咨询合同、收据、进帐单和发票。 (4)机构自查书面报告(主要包括2010年8月以来审查情况、存在主要的问题、收入状况、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等)。 三、上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2日前。 地点: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郑州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2019室)。 联系人: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68080837(兼传真)。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上报自查材料。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要求、准时上报,确保按期完成本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作为201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结果的依据。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被抽查项目列表 第一联:
第二联:
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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