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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1-17
【实施时间】 2010-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交通重点工程“先行号”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公司)的“先行号”活动实施细则于2011年1月30日前报省厅“先行号”劳动竞赛活动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oa邮件报厅重点办,联系人:高进华,电话:027-83460360。

  (三)及时跟踪督办。继续实施交通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厅领导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具体负责2~3个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带头深入工程一线,定期进行调研督办,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廉政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实行“三定一保”责任制(定项目、定专人、定责任,保目标)。继续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定期调度制、挂职调研督导制,抽调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厅直单位技术骨干组成督导组,用2~3个月的时间深入交通重点工程一线,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各重点工程指挥部要紧扣目标,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科学调度,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各项目标段也要建立相应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层层细化施工组织方案,进一步加大挖潜增效力度,确保各项目标落实到人。要组织专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稳步推进。

  (四)强化考核兑现表彰。各单位要加强对劳动竞赛活动的考核,加强劳动竞赛活动的过程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竞赛考核标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制定项目内部表彰奖励机制,及时总结表彰劳动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培树一批重点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党员示范岗”、 “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刚毅突击队”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营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浓厚氛围。

  劳动竞赛结束后,省厅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厅劳动竞赛活动办公室平时检查考核情况,将评选 “十佳前期工作者”、“十佳参建单位”、“十佳农民工”、“十佳项目经理”、“十佳监理人员”,并对劳动竞赛优胜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评比结果作为各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参照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先行号”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他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湖北交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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