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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学[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09-10
【实施时间】 2011-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3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98号)


  

  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等6所高校2011年继续招收插班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11〕75号)精神,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院校今年招收插班生,总招生计划为390名。经过各校努力,已基本完成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11年插班生专项经费:

  

  一、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

  

  2011年按照招生计划数给予生均经费补贴6000元标准,下达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插班生生均经费补贴,2012年按照2011年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

  

  给予复旦大学等6所院校每校招生部门工作经费20万,用于插班生招生考试组织、招录等工作。

  

  2011年插班生招生专项经费具体分配表见附件。

  

  请各校要确保插班生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11年插班生招生工作经费具体分配表

  

  
学校名称经费额度
复旦大学3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师范大学78.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华东理工大学27.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大学122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理工大学56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38万(含招生工作经费20万)
合计3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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